中广网合肥9月27日(记者孙叶 张秋实 通讯员黄翰林)安徽舒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日前在对社会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时,发现一家单位擅自降低消防设计标准,另一家单位的施工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进行,造成验收不合格。舒城县公安消防大队立即对这两家单位的行为作出了责令改正,处罚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是该大队首次对建筑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县社会福利中心和辖区一厂房分别进行竣工验收时,发现这两家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都未按照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质量,违反了《消防法》。执法人员立即照相取证,并对两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被询问人员均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两家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认真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下一阶段,舒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将结合“清剿火患”战役,集中行动,规范验收程序,提高验收质量,确保消除先天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