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湖南消防… 文章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更新时间:5/7/2009
近日,《湖南日报》就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特别采访了湖南省副省长刘力伟,发表了题为《坚持推进依法治火促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的专访文章,刘力伟副省长就新《消防法》颁布实施的背景、意义、基本要求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在文章中,刘力伟副省长指出,一直以来,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特别是1998年《消防法》施行以来,全省上下着力完善和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省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大为改善,火灾形势一直保持平稳。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省的消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刘力伟副省长认为,新《消防法》恰逢其时地为消防工作指明了方向。
刘力伟副省长在回答新《消防法》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时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按照新《消防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在制定消防规划、配备消防装备、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的法定职责,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大消防安全投入,积极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和监督消防安全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要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城乡规划;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加快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建设步伐;要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提高灾情动态监测和事故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制度;要完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要加强农村、社区的消防责任、消防组织、消防队伍、消防制度等方面建设。
刘力伟副省长在文章中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单位、新闻媒体和基层的村(居)民委员会等要根据新《消防法》的详细规定,形成最广泛的社会消防宣传网络;消防部队要从源头上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仿真枪建立相应的社会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加强专业训练和执勤备战,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做到一旦发生火灾或抢险救援,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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