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师永红 文章来源:甘肃嘉峪关消防支队 更新时间:4/20/2009
4月16日下午,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安、消防、安监三部门执法人员对紫轩花园、中核四○四办公大楼、朝阳社区服务中心及朝阳派出所综合楼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了联合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工地各个角落,重点检查了民工工棚耐火等级及防火措施;工地消防器材的配置完整好用情况;建筑物布局是否安全合理;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并对照图纸实地查看了建筑内部的防火分区、全通道等建设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工地存在乱烧垃圾、私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全等情况,执法人员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登记表》,对责任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当场或限期改正。同时,对各施工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增强消防责任主体意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二是要设置防火标语,配备灭火器材等灭火设备,并对消防器材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三是要严格用火制度,严禁违章动用明火,必须动用时要逐级审批,动火时要组织专人看完现场,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施工单位应聘用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电焊人员;四是要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五是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培训和宣传教育,严禁施工现场人员随地乱丢烟头;六是要对四周工棚等场所实行严格的管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草席、木板等可燃物品,清除危险源。七是要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办文凭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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