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崇生 唐… 文章来源:福建消防总队 更新时间:4/10/200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已于2008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新《消防法》对消防工作原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做出了新的明确规定,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一件大事。
为深入宣传贯彻《消防法》,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今年4月份为全国《消防法》宣传月,4月9日为“《消防法》宣传月全国统一启动日”。当天,福建省各地由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大力配合,新闻媒体强势助阵,消防志愿者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新《消防法》宣传普及活动:福州市在五一广场举办了新《消防法》宣贯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并现场开展消防知识谜语有奖竟猜和《消防法》主题现场签名活动;厦门市举办了新《消防法》宣传月全国统一启动日暨“消防安全伴数字电影行”启动仪式,在全市数字电影院播放新《消防法》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漳州市借助“4.9”第十三届漳台经贸恳谈会暨首届海峡(福建漳州)两岸农产品交易会现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组织了一场大型消防演练;泉州市消防部门联合晋江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新《消防法》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晋江市高层建筑消防演练活动;龙岩、莆田、三明、南平、宁德等地也分别开展了各类大型主题宣传。
《消防法》宣传月期间,福建省各地消防部门将结合“全省《消防法》宣传统一行动周”,集中开展以下活动:举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消防灭火逃生演习,举办《消防法》宣传文艺晚会,结合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消防站和消防教育馆对公众开放,组织开展“消防志愿者普法行动”,出动消防宣传车宣传普及《消防法》,开展其他有地方特色的《消防法》宣传活动等。力争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普及活动,重庆代开发票营造全省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热潮,使《消防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