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明 姜鹏… 文章来源:重庆市消防总队宣传处 更新时间:2/27/2009
2月24日下午,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立法条文审查修改会,对重庆市消防总队2009年重点立法项目《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细致审查、修改和完善。
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专题研究“平安重庆”建设会议上要求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要继续推向深入的讲话精神,着力加强重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审查修订。与会人员对《规定》草案条文逐一进行审查,重点对条款的框架结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业主、物业管理单位职责的设立、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为下一步修订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好建议。重庆市消防总队防火部负责人对立法工作需要解决的“瓶颈性”问题进行了阐述,对条文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在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前提下,积极找寻突破口,通过立法层面解决制约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瓶颈性”问题,东莞发票固化消防工作成果,为“平安重庆”作出贡献。 据悉,此次立法的对构建“平安重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毋庸置疑,《规定》的出台对构建“平安重庆”将是一个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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