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消防… 文章来源:北京消防总队宣传中心 更新时间:2/13/2009
2009年2月9日晚20时27分,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在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做出重要指示,对首都消防部队官兵在火灾扑救中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突出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就吸取火灾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2月11日上午,北京消防总队召开紧急会议,迅速传达贯彻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并就下一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总队党委成员以及相关处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金龙,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指出,在“2.9”火灾事故扑救过程中,总队上下齐心协力,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经受住了严峻考验。总队党委成员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分兵把口,形成集体领导、集体指挥的良好态势。各部门领导、支队领导和基层指挥员到场及时,始终坚守阵地,奋力扑救。全体参战官兵出动迅速,临危不乱,果断处置,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顽强阻止火势蔓延,全力抢救被困人员生命,最大限度降低了火灾损失和影响,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会议就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研究了六项具体措施:
一是要迅速查明火灾事故的详细情况,分清责任,抓紧拟办火灾事故调查情况报告。
二是要立即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名义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2.9”火灾事故基本情况,总结经验教训,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治理。要形成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查方案,要以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学校等为重点,明确检查的内容、检查的标准;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责任。
三是要组织市公安局系统的电视电话会议,就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和部署。重点加强市局各警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公安分县局、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管职责,明确具体的督察检查工作举措。
四是要组织召开战评会,全面系统回顾火灾扑救工作,冷静研究,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并形成“2.9”火灾扑救总结报告;同时,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举一反三,抓住机遇,认真研究组建强攻特勤班组、中队,配备攻坚的车辆、装备,形成特殊火灾攻坚的拳头部队,努力提升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同时要开展科技攻关,针对城市建筑玻璃幕墙、可燃保温材料使用较多的情况,研究防火、灭火措施。
五是要强力推进《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在消防队站建设、战勤保障、车辆和装备器材配备、消防水源建设、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应用等方面,抓紧研提意见,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主动向市政府汇报,争取支持。
六是要妥善处理好牺牲干部张建勇同志善后抚恤工作,抓紧向公安部和市局呈报英模评定相关材料。同时,要大力宣扬先进事迹,树立首都消防官兵良好形象,形成正面舆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