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小龙 文章来源: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 更新时间:2/6/2009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2008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的通报》(甘政发 [2009]4号),表彰奖励在落实2008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书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白银、庆阳、酒泉、临夏、武威、嘉峪关6个市州政府,并分别奖励现金10万元。
自2008年年初,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责任书落实工作纳入年度各级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并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特别是副省长泽巴足,省政府副秘书长唐晓明等领导多次强调部署此项工作,省政府还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督导组,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市(州)、县(区)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分解内容,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加大投入。2008年,省消防指挥中心、省消防总队综合模拟训练基地先后落成,酒泉、武威、庆阳、金昌、临夏五市州消防特勤中队营房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全省各地全年共采购各类消防器材装备122类5323件(套),市政消火栓和消防车载水量以及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全部达标。并建成21个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突破,各地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成效显著。
通过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书,全省各地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火灾形势保持了稳中有降的平稳态势。2008年,全省火灾四项指数与2007年相比,起数、亡人和伤人数分别下降22.4%、26.7%和11.1%,直接财产损失上升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