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永 鲁成… 文章来源:云南省消防总队 更新时间:7/18/20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7.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单位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全力打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近日,云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在省级电视台、电台、《云南日报》、云南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云南公安电子政务网、云南消防网等各主流媒体、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的公告》,要求全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7月16日起到7月25日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公告》指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开展以检查建筑物或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合法性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为重点,同时,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持证上岗、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情况以及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等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确保奥运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公告》要求,全省各单位要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告》的检查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层层部署,东莞发票自查整改。各单位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及时制定本单位自查整改方案,责任明确到人,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对无法当场处置的要立即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定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期限、整改资金以及主责人,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做到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四落实。
同时,为加强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向社会公告了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全力护航2008年北京奥运会。
目前,全省各地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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